2007年10月3日 星期三

史料=史實?(孜旻)

在毛老師的blog文章(大歷史與小歷史 (總體與個體)) 中提及台史所陳芳明老師所言:「……史研所的訓練屬考據學,即凡屬史料,都等於歷史事實。……。由於相信史料等於事實,傳統史家在保持並選擇史料時,往往側重在大人格、大事件的議題上。」

此段文字令我回想起在歷史系修課時曾討論的議題:

史料(Historical material)=史實(Historical Facts)?

在台灣從事史學研究,多偏向所謂的「史料學派」。史料學派在從事歷史研究時對史料相當重視,並非單純相信史料等於事實,而是藉由較多元、較廣泛的資料交叉比對與歸納、分析,得出一較趨近事實的史實。胡適言:「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,有七分證據不說八分話」,可見史學研究之嚴謹。而考據學派,即清朝時專門對古籍、史料從事校對與整理的人,他們治學的方式或許可以是史學研究的一項方法,但是也可以不是。例如敝系學妹,先前寫了篇關於武則天形象的報告,她所採的研究方法是:將新、舊唐書中,關於武則天的記載作條目的比對,找出其中的差異,並試圖對此差異作出解釋。但是史學研究有更多元的研究方法,如年鑑學派,透過科際整合的方式研究整體史,就非僅止於考據學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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